综艺股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19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 监局”)下发了对综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综艺科技”)下属的北京盈彩畅联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王羲伟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19}102号)、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黄义 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 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3号)、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方黄义清、王羲伟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19}104号)、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许嚇 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 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5号)。综艺科技为江苏综艺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拟将该部分股份全部 转让给控股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此次转让事宜进行审议。 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02 号) “王羲伟: 2014年5月,你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6,389万元的价格将北京盈彩畅联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盈彩)60%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你在协议中对 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北 京盈彩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 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现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若限期不整改, 我局将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 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8〕9号)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2019}103号) “黄义清、曹晓波、竺海燕、张阳: 2014年5月,你们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150万元的价格将上海好炫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炫)55%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你们在协议中对 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黄义清、曹晓波将进 行业绩补偿。上海好炫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 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 未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现责令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若限期 不整改,我局将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 用航空器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8〕9号)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三、《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黄义清、王羲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 104号) “黄义清、王羲伟: 2014年5月,你们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综艺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180万元的价格将上海量彩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量彩)55%的股权转让给综艺科技。你们在协议中对 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业绩进行了承诺,若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上 海量彩未能实现投资协议中约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 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现责令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若限期不整 改,我局将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 空器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8〕9号)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四、《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2019}105号) “许嚇男、张帆、徐立峰、梁淑燕: 2014年5月,你们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综艺科技)签订《关于投资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之整体协议》,综艺 科技对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仙境)增资5,000万元获得其 25%的股权,增资完成后以5,200万元的价格受让北京仙境26%股权。你们在协 议中承诺,若未来三年的业绩未能完成,将进行业绩补偿。北京仙境未能实现投 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先后两次延期。截至目前,约定期限的 业绩承诺仍未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现责令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原承诺。若限期不整改, 我局将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 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8〕9号)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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