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昆明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置业”)73%的股权且合并其报表,中交置业有 限公司持有昆明置业19%股权,昆明众垚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昆明置业8%股权。现根据昆明置业实际情况,经股东 之间友好协商,三方股东拟对昆明置业按股权比例进行减资,昆明置 业的注册资本金由目前的10000万元减至2000万元。通过与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昆明置业各股东 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中交地产仍合并昆 明置业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昆明置业目前 现金流较为充裕,此次减资不会对昆明置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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