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9-04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 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 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前,已经 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 表决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并同意提请公司最近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每年有大量的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口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和收取美 元,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外币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 融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 已为操作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配备了专 职财务人员,签约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为锁定汇率、利率,规避汇率、利率 波动风险,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庞大同 谢韩珠 邱大梁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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