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19—114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9年9月29日,公司在公司官网(http://:www.gsgczx.cn)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 2019年10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证券部及人力资 源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3、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的公告》。 4、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 关议案已经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 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进行调整。经过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人调整为 790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1083.94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57.05万股。上 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 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不存在差异。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 数量(万股)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柳雷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0.26% 0.008% 赵登峰 财务总监 3 0.26% 0.008% 管理人员和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88人) 1077.9473 94.47% 2.834% 预留 57.05 5.00% 0.150% 合计(790人) 1140.9973 100.00% 3.000%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 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调整符合 《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 应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等确定事项和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 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 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 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授予的 授予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后);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6、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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