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8:52:18 中财网
原标题:超讯通信: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8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和2018
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4月29日和6月28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
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并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
告书(修订稿)》。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2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及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84)。


(二)截至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835,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价格25.81元/股、最低价格21.35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2,002.40万元。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预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截至本公告
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姓名

身份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原因

万军

董事、总经理

2019/4/25至2019/5/22

1,205,800

个人资金需求

钟海辉

董事、副总经理

2019/4/25至2019/6/10

960,000

个人资金需求

邓国平

监事

2019/4/25至2019/5/28

8,780

个人资金需求

陈桂臣

高级管理人员

2019/4/25至2019/6/5

12,480

个人资金需求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
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尚未转增)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回购后(转增后)

股份数



比例



本次注
销股份



本次不注
销股份



股份数



比例

(%)

有限售股份

66,641,064(注1)

59.50

0

0

0

0.00

无限售股份

45,358,936

40.50

0

835,000

156,520,000

100.00

股份总数

112,000,000

100.00

835,000

156,520,000(注2)

100.00



注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首次公开发行的66,641,064股(转增前)有限售股份
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注2: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2018年末总
股本112,000,0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700,000股,即111,300,00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6,520,00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35,0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
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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