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现有会计政策。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崔亚民 陈贺 申屠红毅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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