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19 年10 月2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 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 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续聘邓凌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张林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续聘刘志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经过审查,本次聘任人员 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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