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新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70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大华事务所已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超过5年,为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已告知大华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在过往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 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与大华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 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 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合伙期限:2011年01月24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 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 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 行了沟通。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关于聘请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 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 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 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事务所为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 意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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