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亿联网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 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 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 面确认签字页】 陈智松 吴仲毅 卢荣富 周继伟 张联昌 杨 槐 叶丽荣 魏志华 何旭晖 张惠荣 曾 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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