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发生较大变化,继 续推进和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公司预期的激励效 果,为了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利益紧密结合、确保公司经营 目标实现的激励目的,经审慎研究后,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我们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 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之配套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并终止。 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朱莲美 Jonathan Jun Yan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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