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 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计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经济效益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勇 祁麟 丁毅胜 2019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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