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股份: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杨志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公司治理的需求,杨志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志峰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即2019年12月21日)。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59%,其表决权已全部委托给控股股东佛山 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邦投资”)。杨志峰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承 诺要求。 杨志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创立、发展及壮大过程 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志峰先生多年来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选举公司董事长事项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世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世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朱世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朱世会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自朱世 会先生经董事会选举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朱世 会先生。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尽快办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和备案手 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附件: 朱世会简历 朱世会先生 ,1967年3月1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 徽蚌埠人,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1996年在广东省对 外经济发展公司,任业务员;1996年至2003年在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任产 品经理;2003年3月至2017年4月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在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12 月至今在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世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粤邦投资任执行董事、经理,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2%,间接拥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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