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作为南京华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关于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 补流资金有助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盈利水平;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研发水平,加速5G相关产品的研发,增强核心 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红、吴建斌、孙小菡 2019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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