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 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以及持续督导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德 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 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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