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承诺函

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1:27:54 中财网
原标题:古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承诺函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承诺函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过认真自查,就相关事项声明
和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而向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
明、承诺、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的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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