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晟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7:36:19 中财网
原标题:天晟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冬冬

张艳松

办公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电话

0519-86929011

0519-86929019

电子信箱

dongmi@tschina.com

dongmi@tschina.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5,962,099.08

416,086,790.49

-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92,134.54

7,018,973.71

-2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3,290,721.30

5,344,648.43

-38.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339,943.40

-60,636,205.14

12.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2

0.0215

-2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2

0.0215

-24.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0.59%

-0.1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2,041,668,413.58

2,068,868,771.92

-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03,460,849.44

1,198,083,723.02

0.4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6,0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9.87%

32,186,614

24,139,960

质押

32,047,417

晟衍(上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3%

23,236,452

0

质押

23,129,428

孙剑

境内自然人

6.25%

20,360,000

16,275,000

质押

1,000,000

冻结

1,000,000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5.63%

18,349,841

13,762,381

质押

1,000,000

徐奕

境内自然人

3.77%

12,274,646

9,205,984

质押

7,530,000

赵爱立

境内自然人

2.85%

9,298,920

0





余芳琴

境内自然人

2.00%

6,519,600

0





高琍玲

境内自然人

1.68%

5,474,566

0





傅朗蓉

境内自然人

1.59%

5,192,052

0





王钧

境内自然人

1.41%

4,604,85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
3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天晟新材董事权利、股东权利
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份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天晟新
材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以得到最多股份支持的
意见为各方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天晟新材股东时均对
其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有效期至协议各方同意解除一致行动为止。”晟衍(上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吴海宙100%控股公司。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余芳琴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519,6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6,519,600股。股东朱伟通过财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03,5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
股,实际合计持有3,303,5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发泡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软
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应用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扩大交通配套类产品的市场
开发与应用;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与原因分析

(1)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95,962,099.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4%,主要系天晟复合同期下降所致;

(2)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成本283,804,042.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0%,主要系销售下降带来成本下降所致;

(3)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28.33%,较上年同期上升2.39%,主要系销售单价上升和成本控制所致;

(4)公司本报告期,销售费用22,839,086.3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3%,主要系业务拓展增加相关费用所致;

(5)公司本报告期,管理费用58,100,731.5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06%,主要系业务拓展带来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6)公司本报告期,研发费用5,975,511.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07%,主要系无重大新的研发立项投入所致;

(7)公司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6,369,378.0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41%,主要系贷款及资金成本上升所致;

(8)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2,619,446.9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3.54%,主要系与营业外收入两期口径不同所致;

(9)公司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119,859.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02%,主要系与其他收益两期口径不同所致;

(10)公司本报告期,投资收益-5,122,722.6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9.97%,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环境科技和旭日工程增加
投资收益及本报告期确认中铁轨道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11)公司本报告期,营业利润2,972,369.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06%,主要系投资损失确认增加所致;利润总额和净利
润同比下降;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与原因分析

(1)公司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2.0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2)公司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93.2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公司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1.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
少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
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
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前述
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
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1)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
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据此,对公司持有的认购宁波保税区链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第十七条,将其划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的金融资产,并由原列示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科目列示。


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00,000.00



2,000,000.00





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根据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公司调整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 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
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 示,此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
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 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17,050,092.65



228,545,044.61



应收票据



92,870,980.31



33,888,763.85

应收账款



424,179,112.34



194,656,280.7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4,230,914.26



94,167,694.32



应付票据



46,307,330.26



83,216,565.27

应付账款



107,923,584.00



10,951,129.0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应出资额

出资比例

常州天晟和岳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

2019年1月8日

5100万元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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